类三大特性
JS 本身是基于面向对象开发的编程语言。类:封装、继承、多态
封装:类是一个函数,把实现一个功能的代码进行封装,以此实现 “低耦合高内聚”
多态:主要就是重载、重写两点
重写:子类重写父类上的方法(伴随着继承运行)
重载:相同的方法,由于参数或返回值不同,具备了不同的功能(JS 中不具备严格意义的重载;JS 中的重载,同一个方法内,根据传参不同实现不同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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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函数重载(两个函数名称相同,参数个数/类型不同)
function add(...rest: number[]): number
function add(...rest: string[]): string
function add(...rest: any[]): any {
let first = rest[0]
if (typeof first === 'string') {
return rest.join('')
}
if (typeof first === 'number') {
return rest.reduce((pre, cur) => pre + cur)
}
}继承:子类继承父类的方法
其它语言的继承跟生活中的继承很相似,子基因修改了但不会影响父(单独拷贝一份)
继承
继承机制使得不同的实例可以共享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的属性和方法
以下情况都是 B 为子类,A 为父类
原型链继承
基本思想是利用原型让一个引用类型继承另一个引用类型的属性和方法。我们知道每个构造函数都有一个原型对象(
prototype
),原型对象都包含一个指向构造函数的指针(constructor
),而实例都包含一个指向原型对象的内部指针(__proto__
)那么,如果让一个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等于另一个类型的实例,此时的原型对象将包含一个指向另一个原型的指针,相应地,另一个原型中也包含着一个指向另一个构造函数的指针
原型继承:
- 父类中私有和公有的属性方法,最后都变为子类实例公有的
- 和其它语言不同的是,原型链并不会把父类的属性方法,”拷贝”给子类,而是让子类实例基于
__proto__
原型链找到自己定义的属性和方法(”指向/查找”)
1 | function A() { |
- 让 B 类的原型(prototype)指向 A 类的实例,此时 B 类的原型是 A 类的实例(继承 A 类私有属性),同时 B 类的原型的
__proto__
指向 A 类的原型(继承 A 的公有属性)
原型链继承的问题: 通过原型链继承后,B 的原型继承了 A 的实例属性变成了 B 的原型属性,若继承 A 的实例属性里面有引用数据类型,更改 B 的实例属性 colors,后续 B 的实例的实例属性 colors 都会被修改(并不是拷贝,而是指向)
1 | function A() { |
原型链继承的另一个问题: 在创建子类型的实例时,不能向父类型的构造函数中传递参数。所以实践中很少会单独使用原型链继承
应用:
- 某些实例不属于某些类,但是想要用这个类原型上的方法,可以手动的去更改实例的
__proto__
,让它指向这个类的原型,这样这个实例就可以使用这个类的原型上的方法
1 | function fn() { |
借用构造函数(call 继承)
基本思想:在子类型构造函数的内部调用超类型构造函数,通过 apply() 和 call() 方法可以在新创建的对象上执行构造函数
call 继承:
- 只能继承父类中私有的,不能继承父类中公有的
- B 类和 A 类,想要让 B 类的实例拥有 A 类的私有属性(但不拥有公有属性),我们可以让 A 当成普通函数执行,把里面的 this 指向改成 B 类的实例(往 B 的实例中添加属性)
1 | function A() { |
借用构造函数问题: 因为方法都是在构造函数中定义,因此就没有函数复用。而且,超类型的原型中定义的方法,对子类型来说是不可见的(只能添加私有属性)。实践中很少会单独使用借用构造函数
寄生组合式继承
基本思想:借用原型链实现对原型属性和方法的继承,通过借用构造函数来实现实例属性的继承。这样既通过原型上定义方法实现了函数的复用,又保证每个实例都有自己的属性
需求:B 类要继承 A 类的私有属性和公有属性
1 | function A() { |
- 我们很容易就能想到最简单的方法:A、B类的原型指向同一个堆内存地址。但修改时会相互影响,耦合性高,不推荐这么做
1 | B.prototype = A.prototype; |
解决方法:
- 我们可以先用借用 call 继承获取 A 类的私有属性
1 | function B() { |
- 再用原型链继承获取 A 类公有属性(需要写在
B.prototype.getB
)
1 | // 1.可以考虑用普通对象做中间件 |
- 整理一下上述思路,合并一下代码
1 | function A() { |
组合继承融合了原型链和借用构造函数的优点,而且 instanceof 也能用于识别基于组合继承创建的对象,所以实践中最常用组合式继承
类继承
注意:
ES6 创造的就是类,不能当做普通函数执行,只能 new 执行
如果继承写 constructor 一定要写 super
其实静态属性不比写在 constructor 里面,使用 static 声明也可以
如果添加公有属性,只能通过
prototype
上添加,不能直接写在 class 里面
1 | class A { |